为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根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贵池区纪委监委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于2020年4月9日至4月30日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梅龙街道新龙村、梅街镇长垅村。
二、主要任务
重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上轮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台账,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来,是否存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是否存在故意弄虚作假、授意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件材料、指使数据造假问题;是否存在脱贫后落实“四个不脱”要求不到位等问题。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来,是否存在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坚持以下看上,重点检查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贫困村所在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及联系村科级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19956643616
电子邮箱: gc20181008@163.com
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小区环月楼三楼区委巡察办转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本次巡察主要受理反映梅龙街道新龙村、梅街镇长垅村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贵池区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