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网站 | 池州贵池:四机制提升“不敢腐”的震慑力

时间:2018-03-06 10:36    来源:本站    分类:党风政风,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日前,池州市贵池区首例留置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近年来,该区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落实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建立联动反腐机制。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牵头抓总,坚持从信访件核查、执纪检查、司法移送、审计移交、问责查办以及巡察中广泛搜集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小组成员相互之间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重拳惩治腐败的合力。2017年,全区受理信访举报335件,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50件,巡察移交37件。全年立案211件,采取“两规”、“两指”措施2次,党政纪处分192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对7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健全执纪落实机制。建立分管案件的纪委常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全区上下联动执纪办案“一盘棋”格局。强化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对有价值可查的线索,合理怀疑、大胆求证、审慎判断。全年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6起21人,违反“四风”问题21起23人。成功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提升了“不敢腐”的震慑力。

建立压力传递机制。采取明确办案目标、跟踪问效、通报调度、述职评议、检查考核、严格奖惩等举措,每半年召开一次执纪办案调度会,激励倒逼镇街纪委和区直纪检组办案,有效地传导执纪必严的压力。全区19个镇街纪(工)委查办案件148件,区直纪检组35件。

规范“四种形态”运用。坚持刚性执纪与柔性处置相结合,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统筹把握具体考量因素,对问题较轻的予以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与爱护。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6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337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9.6%。(池州市纪委监委)

链接:http://www.ahjjjc.gov.cn/p/54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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