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努力实现政商关系亲清互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近日,贵池区出台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鼓励和规范公职人员与企业正常交往,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同时,制定了“十不准”、“五不得”亲清新型正商关系公职人员负面清单,给公职人员划出了清晰的“红线”。
(一)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政商关系,严格遵守“十不准”的要求:
1.不准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预付卡等财物;
2.不准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4.不准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企业谋取私利;
5.不准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6.不准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挂名领薪或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
7.不准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8.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规给予特定企业特殊照顾;
9.不准向企业强行摊派、推销、募捐或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10.不准在行政管理服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人为设置障碍,对企业吃拿卡要。
(二)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廉洁经商,严守“五不得”的要求: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不得赠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或为上述人员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或为上述人员以委托理财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得以赌博或者其他形式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4.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者非法手段影响党政机关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
5.不得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或给予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