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派驻实际,“四举措”确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取得实效。
提高认识,集中学习。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读新《条例》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做到深学悟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两个维护”,精准运用新《条例》,主动扛起监督责任。
新旧对比,加深学习。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创新特色,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通过对比学习,加深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做到知纪、明纪、守纪,让新《条例》入脑入心。
多方宣传,广泛学习。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传播平台,及时转发、推送新《条例》给各综合监督单位,督促各监督单位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在系统内掀起学习热潮,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严守底线。
围绕学习,贯彻落实。针对每个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派驻职责,把用好《条例》这把纪律建设新标尺与派驻自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结合,做到熟练掌握、精准运用,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成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