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抓好“关键少数”需响鼓重敲

时间:2022-01-26 11:34    来源:本站    分类:清风文苑,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以上率下。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

2021年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

2022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这里,我再用重锤敲一下响鼓!不论谁在党纪国法上出问题,党纪国法决不饶恕!”新年伊始,总书记就亲自给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讲开班第一课,充分体现了对“关键少数”的高度重视。

抓好“关键少数”,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能力。从1999年开始,中央每年都举办一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这是我们党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方式。通过研讨班的形式,组织“关键少数”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齐行动,对全党学习产生了重要示范和推动作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党的领导干部有相当的领导权、决策权、指挥权,如果立场不稳、“三观”不正、自律不严,很容易在政治上、政策上走偏,不知不觉甚至心甘情愿地成为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代言人,那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强化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廉政警示教育,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时刻保持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真正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头雁效应”,有效净化政治生态。

抓好“关键少数”,要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近年来中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一把手”因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而被问责,对“关键少数”管好身边事、用好身边的人,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防止出现“一言堂”、任人唯亲等起到了切实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

抓好“关键少数”,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上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同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积极完善“两项谈话”制度,即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上一级纪委同下一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积极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工作,进一步督促“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严从实督促抓好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执行,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抓好“关键少数”,要强化日常监督,敢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领导干部责任越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以制约权力为核心,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在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进行重点监督。

响鼓也需重锤,严管方显厚爱。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才能发挥“头雁效应”,真正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丁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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