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提级监督对我们社区发展‘老大难’问题的‘保驾护航’,我们发展的干劲就更足了!”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雷青红感叹道。
雷青红口中的“老大难”便是该社区的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多年来该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一直存在办法不多、管理水平不高、资金使用不精准等问题。
2021年7月,贵池区纪委监委决定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该社区被纳入其中。通过对该社区2021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黑木耳种植项目实施日常监督提级,区纪委监委从立项审批、建设进度到资金拨付和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有效确保了该项目的落实落地,当年即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3.5万元并带动6户贫困人口务工人均增收0.46万元。
此外,在区纪委监委的“左右”协作监督推动下,区农业农村局推动该社区闲置老供销社“沿街房屋收购改造”的立项实施,进一步盘活资产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
“我们是在前期对全区所有村(社区)‘三资’和党建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了梅村镇新村社区、乌沙镇灯塔村2个村(社区),作为开展提级监督的试点单位。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建立“上下”区镇村纪检监察组织联动监督、“左右”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监督网络,采取领导牵头联系包保、日常监督协作联动、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等4项“提级监督”方式,确保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在2021年村级换届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左右”协调区审计局对2个试点村(社区)提级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区纪委纪检监察室、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上下”联动处置,最终精准高效办结。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破解上级监督偏远、同级监督偏软、群众监督偏难的问题,贵池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探索实施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围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资”管理、“小微权力”及 村(居)务公开等,紧盯重点人员、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强化清单式管理,靶向式监督,为村级组织运行提供了坚强的监督保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2个试点村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已公开村级事项407条,财务票据1702张,建立村‘两委’成员廉政档案9份,厘清村级监督工作清单14项,形成村级政治生态分析报告2份,发现问题2个,组织处理5人……”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总结‘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经验做法,扎实做好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真正做到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