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敬畏,有人理解为尊重,有人理解为尊敬,更有甚者理解为不得不由内而外的胆怯。敬畏到底是什么?可谓仁者见仁,于我则以为是“源于内心的对红线、底线的尊重以及不敢不会逾越”,更是一体推进“三不”成效的直观现实体现。
敬畏,不是口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最显著的变化是公款吃喝越来越少,但也有人出言必称“敬畏”,什么不敢吃喝,不会吃喝,完全杜绝吃喝,一副圣人模样。事实上,果真如此?恐怕还是该吃吃,该喝喝吧!对于此类,可以说,有敬畏,但也只是嘴上说说罢了。真等到哪天被查处,被“打回原形”,留下的只能是悔之晚矣!
敬畏,不是做作。现实中,我们的身边有“影帝”,更有“演员”,敬畏入脑但没有入心,致使外化“变形”。比如,“至多喝点小酒,收点小礼,对钱坚决不沾边”,诸如此类,就是“做作敬畏”。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错始于小酒小礼”。这种看似遵守“制度规定”,实则“逾规破纪”,“不能”逐渐淡漠,渐行渐远。
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心有所畏方能无私无畏,心有所谓方能无惧无畏!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始终坚守,常悟常新。(贵池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葛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