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2 16:01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巡察整改,巡察工作,通报公告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3年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住建局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落实落细。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标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31个子项问题,提出了54条整改措施,逐条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全程跟踪落实,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讨,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核实属实的,局党组安排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压实责任;为防止整改到位的问题回潮反弹,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和住建工作实际,党组书记牵头围绕机关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完善相关责任,强调领导班子要带头贯彻执行、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做好党的政策理论学用结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新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专题学习2019—2022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住房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自建房房屋安全动态排查机制,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和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围绕“四下基层”开展专题研讨交流3次,各支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17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5次,围绕“三学三问”开展专题研讨活动5次。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防控工作预案,及时处置舆情信息27起。

3.持续推进住建工作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

(4)不断补齐市政设施建设短板。围绕雨水“高位高排,低位低排”这一目标,实施兴业新村小区周边道路排水管网改造;谋划积涝点整治项目,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积涝问题。完成富康路、石台路、和平路等区管道路改造,常态化开展市政养护巡查,不断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5)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体化推进东部新城建设。对东部新城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现象进行约谈,对项目设计责任人予以警告;建立了政府性投资市政工程月调度会机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开展施工合同签订审查、工程款拨付审查;加大东部新城项目建设过程巡查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6)因地制宜发展贵池园林管理服务。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绿化养护质量巡查,整改问题32处;围绕“抓好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环境”开展调研,编制了《东部产业新城产城融合先行区(清溪大道以南片区)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参照市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定额和养护标准,组织园林绿化验收5次,对不符合标准的绿化工程督促限期整改后方可予以通过验收。

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7)理清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市政物业领域市长热线、信访件等各类群众诉求,针对性开展分析研判,确保工作有的放矢;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外墙脱落等各类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完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操作流程,明确监管主体法定责任,督促物业企业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电梯使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提高从业水平;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8)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督促责任部门严格施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行为;完善工程业绩审核流程,建立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终审的审核机制;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指导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做好服务工作,针对未批现将行为严格按照程序移交至行政处罚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5.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9)精准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杜绝欠缴行为;严格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对现场核查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督促限期腾退;完善考核机制,将主城区镇街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城乡建设管理”指标考核。

(10)提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市长热线19个,满意率达到100%。

6.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11)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工作力度。督促镇街落实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档案资料,加大业务人员管理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完善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

(12)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不断完善危房改造排查摸底措施,提前开展2024年危房改造户摸排;加大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提升镇村干部和群众政策知晓率;督促重建户旧房拆除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能力。

(13)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定期召开贵池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累计组织检查60余次,排查餐饮、学校等2117家用气单位,督促整改问题796处;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结合季节特点,组织专家开展燃气季度检查工作,开展检查16次。

(14)增强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作为意识。主动开展消防审验指导服务工作,共开展技术指导4次,指导服务项目3个,发现消防安全问题35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2023年共受理82项消防类验收申请,验收合格46家,邀请消防专家参与指导246人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8.强化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担当

(15)多举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住建领域实际编印了警示教育读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建立班子领导联系二级机构党支部制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2名维修资金受理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16)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加强会前沟通,巡察整改以来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党组扩大会议2次。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7)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一是对巡察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贴的问题进行核实,责令享补人员退还全部违规津贴,并对1名责任人因未严格履行津贴发放制度给予提醒谈话。二是为规范机关津贴发放制度,局党组组织了专题学习,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10.严格落实内控管理机制

(18)厉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一是对巡察反馈的有关公车维修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局党组对2名责任人因未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均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对2022年以来的公车维修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19)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一是对巡察反馈的有关采购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进行核实,局党组对1名责任人因采购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二是局机关对2022年以来采购事项开展全面摸排,均符合采购政策。

(20)加强费用报销审批审核。开展2022年以来的相关报销手续自查工作,未发现同类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加强报销材料审核把关,局党组对3名责任人因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

11.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问题,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21)弥补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不足。一是开展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项目70个,累计发现问题285个,完成29个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项目的资金追缴工作,局党组对2名责任人因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二是修订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拨付、审核把关流程。

(22)持续推进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工作。一是开展城市配套费缴纳情况清理工作,对2家欠缴单位下发催缴通知书,对逾期不缴纳的依法追缴。二是对2022年以来134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配套费收缴不到位现象,对1名责任人因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3)完善工程项目制约监管机制。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工程项目变更次数多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局党组在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提醒机关党员干部杜绝同类型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完善服务单位确定、签证等重大事项研究监审制度,巡察整改以来,针对7起合同签订、4起资金拨付履行了监审制度,针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开展专题会议研究3次。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力方面的问题

1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24)实行“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制度。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局党组书记带队到各二级机构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支部班子建设情况以及日常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5)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优化调整了住建系统支部设置,机关及各二级机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14次、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

13.有序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26)党内组织生活逐步规范。各支部累计组织党员大会17次、支委会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开展二级机构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执行情况督查1次;全系统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15次,其中分管领导与支部书记谈话3次、支部书记与支委谈话6次以及支委与普通党员之间谈话6次。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7)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累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次。

(28)完善岗位管理机制。对风险性较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建筑业管理处建立了AB岗制度。

15.提高民主集中制执行效率。

(29)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了《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累计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个;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予以通报,责成市政物管处因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

16.认真落实巡查审计整改。

(30)深入排查审计问题。全面梳理了2022年以来的工会资金支出,未发现违规现象。

(31)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机关文印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印管理。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围绕管权、管事、管人等重要方面,紧抓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着力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新修订的制度为基准,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依制度行事、靠制度运行的实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制度方面,坚定不移地强化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突出关键环节的制约作用。通过严密构建制度体系,使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形成遵循制度、严守规矩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加强督查问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持之以恒地整治“四风”问题,并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6-322023918;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电子邮箱:czsgcqzjj@qq.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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