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同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安置房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6个领域区直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
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11月4日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相关单位区级分管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与反馈。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本轮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对待,抓好整改落实。专项巡察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规定,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实效抓实抓好。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整改促进发展作用。同时,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即行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