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6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贵池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2025年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提高全院上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法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针对反馈问题,逐条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124条,列出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领导,推动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区法院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用真招实招解决问题。坚持从严管理、强化监督,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化解一个问题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建立完善制度3项;坚持统筹兼顾、融合发展,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改革、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做到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在服务大局上再加力,在审判质效上再提升,在队伍建设上再强化,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进步。
二、突出问题导向,落细落实巡察整改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落实“第一议题”。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化学研结合,结合具体工作开展专题研讨5次,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推动学用贯通。结合主责主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作为核心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路径,转化为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持续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效能,五所人民法庭审结案件3146件,形成多元解纷典型案例7篇,1篇案例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开展“护航‘火焰蓝’”“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普法9场,有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3)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院党组强化对“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 “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每季度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填报情况,切实优化法院政治生态环境和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
2. 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
(4)强化案件办理质量。将发改案件专项评查作为质效攻坚的“先手棋”,强化对办案程序、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监督,通过精准评查、深度剖析、闭环整改,全力破解案件质效短板,筑牢司法质量“生命线”。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机制,重点关注建筑工程、劳动争议等领域,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5)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实行领导包案、专项督办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精准识别鉴定耗时、送达困难、关联诉讼等待等真实症结,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以考核倒逼效率提升。全院案件平均结案天数较2025年同期呈下降趋势,审判效率持续提升。
(6)强化终本案件执行。优化终本案件执行力量,定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不断加大终本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实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执行完毕率有所上升,案件推进更加及时有力。
(7)强化执行实施规范。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规范指引》,严格规范执行立案,树牢程序公正理念。
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8)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学习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法律适用,增加干警知识储备。强化重点领域摸排和专项行动排查,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线索摸排网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设立举报方式,全面收集线索。建立线索核查机制,确保线索来源清晰,流向明确。
(9)促进市场要素高效配置。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府院联动,推进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助力池州市某生化有限公司重获新生,通过三次网络拍卖成功处置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疑难资产,实现破产审判效能、企业重整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三提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10)坚持涉企规范文明执行。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涉企业执行案件分类办理与善意文明执行制度》,规范涉企执行案件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变“竭泽而渔”为“活水养鱼”,对经营正常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实现“解决执行难”与保障企业生产发展的“双赢”局面。
4. 推进多元解纷,加强矛盾化解
(11)推进解纷力量资源整合。大力推行“先行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完成司法确认562件。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优化调解队伍,委派退休法官入驻杏花村法庭、贵池区综治中心,共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2)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加强审判管理监督,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一张网”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案件质效分析;推动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评查等机制发挥实质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会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13)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有信必复”工作,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强化与信访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并加强释法明理,信访化解效果明显提升。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推动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
5.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化解风险
(1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15)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增强干警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修订完善《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干警签订“网络行为安全承诺书”,确保网络行为责任到人,筑牢机关网络安全防线。
(16)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按规定将有关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提醒;强化技术支持,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一张网”系统,自动识别“四类案件”并及时标注;强化工作提示,审判管理部门针对此类案件及时向承办法官发送提示,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6.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7)扛稳扛牢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出系统谋划,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类主体责任内容。
(18)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题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管党治党工作部署上来。
(19)认真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监督;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廉政谈话,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7.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20)落实落细“三个规定”填报,强化日常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审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院党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督促干警完成“三个规定”填报;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普遍增强。
(21)从严从实增强纪律意识,深化监督执纪。院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一步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标尺。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举办纪律作风专题培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8. 持续锻造过硬作风
(22)聚焦制度建设,实现常治长效。将违反庭审纪律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干警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挂钩,为干警树立行为规范“风向标”。
(23)聚焦重点问题,推进整改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实抓好研讨交流,班子成员立足本职岗位形成研讨材料27篇。开展“守护民生”专项行动,多名执行法官获赠锦旗,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助作风焕新。
(24)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便民利民。不断加强与住建部门协调沟通,全力推进物业纠纷调解中心落地。持续深耕物业纠纷化解“责任田”,设立物业纠纷案件调解队伍,通过办好物业纠纷“小案件”,做实基层治理现代化“大文章”。
9. 不断加强内控管理
(25)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全体干警纪律意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依纪依规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聚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趋势。
(2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深入学习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依规报销意识;开展财务报销发票专项核查工作,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和整理;更新合同管理制度,细化合同约定,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27)强化固定资产登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规范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盘点核对,实现资产账实相符、动态管控,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
10. 赋能项目规范建设
(28)严格招标程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项目招标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采购类招投标项目。
(29)强化合规管理。制定《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内部控制手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风险排查和内部管控。
(三)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1.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30)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实行“办案任务刚性化”,严格按照《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明确院领导年度办案数量;推行“差异化分案”模式,分管领域内复杂、疑难案件优先分配给院领导。院领导办案数量均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充分发挥了院领导专业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
(31)坚决锚定主责主业。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清晰记录讨论意见。院党组定期召开审判执行质效专题分析会议,着重梳理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更好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努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3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对民主集中制内涵的理解把握,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议题提交规范及会议表决要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充分明确发表意见,做到“一事一议”,提高班子民主决策水平。制定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厘清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边界。
(33)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增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把握“会前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三个关键环节,邀请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2. 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
(34)科学配置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印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交流轮岗工作办法》,对全体干警进行深度摸排,完善人民法庭人员配备,各部门交流轮岗7人。高效推动司法人员分类招录、管理,完成法官员额动态调整6人次,干警招录任免、交流选调、晋升提拔等3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干警信息维护核查,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35)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司法专业能力。举办“法智互鉴·互学笃行”法官沙龙,加大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学习研讨,增强年轻法官学习热情,帮助年轻法官成长。用司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1篇案例入选安徽省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切实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培训32场次200余人次。
13. 推进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36)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种好党建工作“责任田”。明晰工作要求,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深化品牌建设,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银辉先锋”党建品牌,加深党建与业务融合,开展法治活动9场。
(37)建强党务队伍,提升履职能力。规范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效,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结合主责主业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党建专题培训,为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2名党员干警分获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安徽省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刑事审判庭荣获“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国家级表彰。
(38)强化党员管理,激发队伍活力。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1名,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积极选树典型,推选表彰优秀党员,主动关心关爱困难党员,增强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开展党建检查督查,重点督查各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发展程序等,完善党支部工作台账。
(39)强化组织功能,抓实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提升干警党内政治生活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有效提升党员积极性,增强支部凝聚力。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 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40)提高重视程度,增强问题整改针对性、时效性。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巡察、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将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推动法院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41)加大整改力度,保障问题整改全面性、真实性。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外地法院以及刑事被害人对接等,强化执行财产线索查找力度,加大执行力度。
三、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成效巩固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进一步增强院党组狠抓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毫不松懈、一抓到底,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到“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三是持续抓实建章立制。在抓好“当下改”的基础上做好“长久立”工作,坚决防止在整改中就一事整改一事,停留在表面,不追根究底、不着眼长远等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加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持续优化干部作风、净化政治生态。
四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审判执行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把好的整改成果全面体现到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池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6-2217025;邮政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万罗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贵池区人民法院(邮编:247000);电子邮箱:gcqfyzzb@163.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