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五个强化”推进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8-12-27 16:42    来源:区纪委组织部     分类: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为推动镇街纪(工)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贵池区从强化组织领导、职责定位、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规范等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镇街纪委履职能力,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建设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镇街党(工)委将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将加强对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调度掌握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规范化建设滞后的镇街党(工)委和纪(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镇街、村(社区)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和党风廉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实施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在向镇街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落实“三转”工作要求,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工作人员应聚焦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不直接参与可能影响纪检监察主业的工作,确需参加的重点工作由镇街党(工)委报请区纪委同意后方可参与,分管或从事的工作要向区纪委书面报告。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区19个镇街纪(工)委除书记外均配备1名纪(工)委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注重提升政治能力,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个不准”、省纪委“五严守、十不准”等纪检干部行为规范,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加强教育培训,镇街纪检干部除主动自学,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外,区纪委还有计划安排参加市、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并采取“提问式”检查、集中测试业务知识等方式,提升镇街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

强化硬件保障,规范场所建设。坚持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全面夯实基础硬件设施。对镇街纪(工)委办公场所门牌安装、办公设备、制度上墙和群众举报箱作出明确要求,并依托镇街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开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版块。落实谈话室建设规范标准,15个镇街纪(工)委建成固定谈话室并投入使用,为镇街纪(工)委执纪审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强化制度规范,明晰工作流程。修订完善纪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以及纪委工作议事、请销假、保密及谈话室使用管理等纪(工)委运行制度,明确纪检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提级审核把关制度,镇街纪(工)委所有案件均须报送区纪委提级审核把关。探索出台《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文件规定、流程指引和常用文书汇编》,在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立案审查、移送审理、下达处分等程序上,规范审批流程和操作规程,从严落实办信办案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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