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政商交往要依“道”而行

时间:2022-06-13 10:19    来源:本站    分类:工作动态,清风文苑     编辑:本站编辑


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 “生命线”。落实好惠企政策,优化好营商环境,必须要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近日,贵池区出台了《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以制度形式引导政商双方准确把握交往之“道”,共同推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互动新局面的形成。

交往有“道”,要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严重腐蚀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一部分领导干部热衷私利、以权谋私,一部分领导干部怕踩“雷区”、为官不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的出台正是为政商交往提供了一份“操作指南”,既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又列出负面清单,厘清交往界线。一方面政府行政机关要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主动靠前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同企业交往时要把握好分寸,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政商交往依“道”而行,做到亲而有戒、清且有为,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疏通“堵点”,合力推动政企健康良性互动。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协调解决好企业所遇到的“堵点”问题。作为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仅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查党员干部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公职人员靠企吃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与监督单位职能特点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坚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现象,杜绝腐败行为,用心用情为企业做好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亲”上加“清”,切实促进政企合作走深走实。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府机关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政府作为治理者、监管者,要坦坦荡荡与企业打交道,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企业作为纳税人、经营者,要洁身自好,诚信守法搞经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我们要加强对政商交往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对照清单,对在政商交往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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