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落实“四查四建” 实施有效监督

时间:2020-03-18 15:01    来源:池州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文苑     编辑:本站编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派驻监督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制度安排,已经实现全覆盖,为达到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派驻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努力通过“四查四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着力填补从好党员、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监督方面的空白,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四项检查”

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实开展督查。检查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制度实施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问责制度落实落细,促进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保障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围绕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开展排查。把握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每个风险点,查办案流程,看程序、措施是否到位,防止不作为;查办案时效,看审限是否超时,延长是否审批,扣除是否合规,防止慢作为;查办案结果,注重在上诉案件、发改案件、再审案件、信访案件以及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防止乱作为;查办案痕迹,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相、卷宗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查司法公开,促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全面及时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防止司法权滋生腐败。  

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核查。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健全检举控告电话、网站等信息,完善“信、访、网、电”全方位受理体系,综合运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让司法人员习惯在监督下秉公用权、干净用权。分析研判社会舆情,精准筛选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搞形式主义等政治问题;坚决查处作风不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围绕制度执行开展巡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是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聚焦全院干警特别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在制度执行上是否打折扣、搞便通、走过场等问题。促使各项制度在区法院落地生根,把制度全面执行固化为全院干警的日常行为习惯。

建立“四项制度”,提升监督质效

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设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交办。一般性问题填写《问题交办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事项、整改期限;重大问题或者带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函告驻在单位党组,并提出处理建议,跟踪督促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结束对账销号。

建立典型曝光制度。利用庭审直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办案系统开展网上监督,将问题制成短片,公开曝光。利用典型事实警示震慑全院干警廉洁用权、公正司法。

建立警示教育制度。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督促整改。通过警示教育课、处分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干警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考核考评制度。把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倒扣分,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绩效发放挂钩衔接,健全评价干警的体制机制。

(作者: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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