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全民参与,有奖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时间:2018-10-23 08:41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     分类:通报公告,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鼓励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拓宽打击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池州公安机关发布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办法。

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

査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査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

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起直接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起重要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兑现时间和标准认定

奖励在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査终结后兑现。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具体认定标准和认定时间: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公安机关以《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移送审査起诉后;恶势力犯罪团伙为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审査起诉后。

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举报人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筒述线索内容。

全市涉黑涉恶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邮箱、信件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1.池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213052、0566—110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外环路池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举报邮箱:czshce@163.com



2.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812003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建设中路91号

举报邮箱:guichixingzhen@163.com

3.东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7029029

举报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

举报邮箱:dongzhixingzhen@163.com



4.青阳县公安局 “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5020919

举报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4号

举报邮箱:qingyangxingzhen@163.com

5. 石台县公安局 “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6022571

举报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4号

举报邮箱:3098292600@qq.com

6.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821105

举报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举报邮箱:jiuhuashangongan@163.com



7. 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3211837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长江路1号

举报邮箱:meilonggongan@163.com



8.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716011

举报地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9号

举报邮箱:kaifaqugongan@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作用分为直接作用重要作用直接作用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直接获取有力证据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重要作用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获取其他相关线索信息,通过进一步工作,査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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