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一是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领导、各科室,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人。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逐条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完成具体时限、责任科室。中心党组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4次,并与区委各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巡促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把严肃问责与制度完善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1)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度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期,研讨交流8次。
(2)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撰写心得体会共15篇;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办公用房规范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形成初步调研报告2篇。更换垃圾分类标识,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人,发起节约用电工作倡议,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发放宣传画册,全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3)中心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订阅学习读本,组织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需加强”的问题
(1)中心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区实际,逐项落实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
(2)修订完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明确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进行决策,提前梳理汇总会议议题,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邀请组长参会。
(3)召开中心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加强阵地管理和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加大对微信工作群、LED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监管力度;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3.关于“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的问题
(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企业2家,并与之签订框架协议。与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贵池区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租赁管理、费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2)向管理的职工食堂发函,要求职工食堂严禁使用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限期整改,食堂承包方已全面整改到位。续签2023年合同时新增“严禁使用使用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合同条款。
(3)2023年4月起,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对区政务中心办公区用电能耗启动合同能源托管模式;在区政务中心广场安装节能型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套;对区政务中心现有老式灯具进行全面梳理,分批次更换为节能灯具。
4.关于“履行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保障职能标准仍需提高”的问题
(1)3月份,联合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29家单位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情况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园区、镇街以及区直局级以上单位办公用房开展清查摸底,明晰使用情况和权属状况,予以登记。
(2)制定《区公车中心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日常司勤人员教育管理,2023年已分批次开展安全教育3次,公车中心管理层对司勤人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细化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细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周期性考核相结合,加大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加强安全行驶意识,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3)修订完善《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日监管,及时收集干部职工反馈的意见,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回复。
(4)制定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健全物业服务监管机制;督促物业公司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规范日常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的问题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修订完善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决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各科室对职责落实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作党风廉政专题讲座。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深入学习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及评论员文章,根据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中心党组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对外开放“区工商联银企服务中心”洗手间,落实日常保洁管理工作,方便周边群众就近使用;优化公务车辆配置,支持园区更好地服务企业。
(2)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两份文稿进行了核实,对1名文稿起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完善公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文稿审批要求。
(3)积极统筹调剂区政协办等7家单位办公室,落实好池州技师学校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办公用房调配情况,及时更新导示牌,方便群众办事。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短板”的问题
(1)修订完善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和采购、保管、保养、维修、处置等环节,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2)中心对2022年度固定资产变更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更新完善2023年度固定资产台账。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09年以来的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通过清查做到账实相符、物账对应。
8.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邀请区财政局专业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指导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制度》《零星采购、工程维修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范围、数量、规格、型号和质量等条款,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巡察反馈“项目工程运行不规范”问题进行核实,查找工程项目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对2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保管。
(2)依据本单位《政府采购制度》《零星采购、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开展自查自纠,整合服务项目,规范采购、工程维修管理、合同执行、竣工验收等程序。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查明原因,对4名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2)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12个问题,分别就分管领域问题自查情况、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作出表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集体警示谈话。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巡察整改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3)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财务政策,树立严谨的财经纪律意识。并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审核审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的问题
1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1)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先后研究了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研究制定中心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三个清单”。
(2)召开了2022年度中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等6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收集的自我批评和批评意见逐项进行整改,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启发、相互警醒的目的。
(3)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23年中心党组研究干部任用推荐、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时,均先由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深入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末位表态意见。
12.关于“机关支部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1)机关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支部采取无记名方式,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据民主评议结果确定2022年度“优秀”等次人选4名。精心组织开展福利院、敬老院爱心慰问、文明创建、支部党建共建、反诈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党日活动8次。
(2)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中心举办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辅导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洗礼。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好领导干部家访工作,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情况及8小时之外的情况。认真做好安徽省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录入工作,确保支部工作规范化。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如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紧盯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二)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拾遗补缺、堵塞漏洞。
(三)持续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做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以巡察整改引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以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行动检验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让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2027576;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电子邮箱:122700415@qq.com。
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