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共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5年4月22日至7月31日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安置房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围绕6个专项巡察内容,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及重点岗位负责人,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殷汇镇、牛头山镇、梅龙街道、牌楼镇所辖村(社区);
2.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区农业农村局;
3.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区医保局;
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区农业农村局;
5.安置房分配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6.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巡察期间可视情拓展巡察监督对象。
二、巡察内容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上述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及经办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腐败乱象情况、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28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