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纪(工)委,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纪工委: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组建纪检监察协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六个纪检监察协作区
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马衙街道、梅龙街道、墩上街道、高新区
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江口街道
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里山街道、棠溪镇、梅街镇
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杏花村街道、秋江街道、乌沙镇、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涓桥镇、殷汇镇、牛头山镇
第六纪检监察协作区
协作区范围:梅村镇、唐田镇、牌楼镇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所联系协作区内镇、街道和园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所联系协作区内镇、街道和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综合、协调、指导联系所联系协作区内镇、街道和园区执纪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协作承办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工作。
三、对口联系工作
根据分工,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协作区分别由区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联系领导分别为刘胜红、胡宪成,其中:刘胜红同志联系第一、三、五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胡宪成同志联系第二、四、六纪检监察协作区。
请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分工联系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纪委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