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上门“一对一”指导 确保基层案件质量

时间:2021-12-01 09:10    来源:本站    分类:审查调查,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这是行政处罚类案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不经过初核直接立案。”

“这个违纪事实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是不符合六大纪律的提法的,建议修改为违反工作纪律。”

……

这是近日贵池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红前往梅村镇上门“一对一”指导办案的场景。

自2018年11月该区纪检监察工作施行“乡案县审”以来,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整体上有了明显提升,但由于镇街纪检监察岗位人员流动快,新人上岗难以快速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要求,以至于时有出现办案模板使用机械化、纪法语言运用不灵活、取证手续不完备、证据收集不充分、案件定性不精准、条款适用不恰当等问题。针对以上现状,近期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主动上门,“一对一”开展指导,在个案指导中推动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这次审理室同志上门指导工作,解决了我们办案中的很多困惑,让我们对办案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真是受益匪浅。”梅村镇纪委书记包文武满意地说。

“一对一”指导,除对乡案县审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解疑释惑,还就具体个案进行“一对一”讲解,做到“手把手”教学。此外,为避免“讲过就忘”,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现场制作《工作提醒清单》,便于镇街纪检监察干部“课后复习”。

“今后我们还将采取案件交叉互审、跟案培训、完善一般案件和特殊类型案件参考模板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推动案件质量提升。”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分管负责同志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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