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6月27日至8月7日对区人社局及区人才交流中心、区人才培训中心、区劳动就业局、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巡察。
一、巡察对象: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才交流中心、区人才培训中心、区劳动就业局、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班子及其成员。同时,对内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线索也要了解掌握。
二、巡察内容:巡察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崇党章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发现问题,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定电话:0566-5229145,接收短信手机:13329160616(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湖路121号南湖大酒店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7100,电子邮箱:gcqwdsxcz@126.com,同时在区人社局及下属二级机构办公地点和巡察组驻地:贵池区南湖大酒店门口分别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8年6月27日至8月7日),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池州市贵池区南湖路121号南湖大酒店8210房间。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才交流中心、区人才培训中心、区劳动就业局、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班子及其成员;内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