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批准,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对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陈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