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0-05-19 15:59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部署进驻,巡视巡察,通报公告,工作动态,巡察工作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18日至6月4日对乌沙中学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乌沙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坚持“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做到“四个重点看”,重点看是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点看是否统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坚守素质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点看是否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教育民生保障工程、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重点看存在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滥订教辅材料和校服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对学校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予以关注。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乌沙镇人民西路向阳宾馆8303室

(二)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向阳宾馆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意见信箱:在乌沙中学和巡察组驻地乌沙镇向阳宾馆       分别设置意见信箱(有效期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4日);

(四)电子邮箱:3531975211@qq.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3329160615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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