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会商制度 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20-05-11 10:31    来源: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分类: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与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渠道,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监督责任贯通连动、一体推动、一体落实。近日,驻区财经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区财政局党委联合制订了《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制度》,建立经常性的主动沟通会商制度。

充分研讨,明确会商内容。驻区财经局纪检监察组与区财政局(国资委)深入研讨,共同确定了纪检监察组与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会商双向沟通会商的内容,包括:党的建设重大部署、重要安排和重点工作;党委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工作规划和重点任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巡视、巡察、审计、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违纪违法等总体情况;对财政(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纪检监察建议、问责建议等相关情况。

形成制度,增强会商合力。该《制度》规定,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与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采取个别交流、通报情况、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多渠道全面会商,对重点内容、需要重点解决或有争议的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力求达成共识。通过会商,严格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强化财政(国资)系统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财政(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取得新进展,财政(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该《制度》还对参加会商人员范围及保密要求进行了明确。

理清责任,抓好保障实施。该《制度》规定,沟通会商制度由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实施,会商内容一经确定,由区局党委和驻区财经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实施,切实摸清吃透财政(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沟通会商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会商结果确定后,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负责抓总,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台账化管理,切实抓好会商事项推进落实,驻区局纪检监察组对会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跟进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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