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小故事】“消失”的征地补偿款

时间:2023-11-15 11:03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巡察工作,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征地补偿款我们终于拿到了,这么多年向镇里和村里反映那么多次都没有结果,你们一来就给我们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信访群众在电话中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

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9月6日进驻乌沙镇开展巡察。10月16日接到新庄村何某等7人举报,反映乌沙镇新庄村十九组2012年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中仍有5万余元未发到村民手中的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卫东听完接访员老钱的汇报后,对该信访事项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向乌沙镇政府和时任分管领导何某深入了解详细情况,另一路实地走访新庄村村干部和十九组村民掌握第一手信息。由于事情发生在十余年前,加上新庄村村“两委”已进行了多轮换届,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章某又患重病在家,征地款详细情况核实起来非常困难。但巡察组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多次找到相关人员开展谈话,反复深入村组走访了解实情、调取账务......征地款事项情况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12年乌沙镇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征收了新庄村十九组部分土地,涉及该组集体土地,总征地补偿款为12万余元。因村民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村民组长将征地补偿款交给了新庄村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章某,2013年章某将7万元打卡发放门前征地的7户村民,剩余5.85万元征地补偿款交由村里保管,后因村集体经济困难被挪作他用。

事实查清后,巡察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责令立行立改。乌沙镇党委接到交办事项后迅速开展整改,已于11月1日将余下的这5.85万元征地补偿款发放至村民手中。至此,困扰乌沙镇新庄组部分群众十余年的这一“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本轮巡察突出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于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我们坚持简化流程、迅速处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让问题整改‘立竿见影’。”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说道。(区委第二巡察组  纪丹丹、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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