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2 16:03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巡察整改,巡察工作,通报公告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3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司法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为抓好整改落实,区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与区委巡察办沟通3次。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推动落实落细。区司法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功能欠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明确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肃追责问效。区司法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

1.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7次,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制建设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撰写心得体会共12篇,开展研讨交流8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协调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3)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深入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农村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久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确定了“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调研主题,深入镇街道、农村社区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形成《贵池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调研报告,为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聚焦为民办实事,满足公共群众法律服务需求,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815件,占任务总数的119.85%。

(4)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7次,班子成员共开展研讨5次。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5)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制定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思想政治教育举措,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应诉与监督职能分离,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通过筛选、考察、提名,任命行政复议员3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局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护苗”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抓好青少年普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7个,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贵池司法”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2023年收到关于矛盾纠纷调解等市长热线7件,积极办理并反馈,提升了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根据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反馈,2023年上半年群众对贵池区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达100%。

3.做好法治建设牵头抓总工作。

(7)发挥法治建设督察“利器”作用。2023年我局认真谋划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于12月中旬,对各区直单位、镇街道、园区开展法治督察,重点对交通局执法情况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并向有关单位印发专题通报。

(8)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围绕争创2024年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由我局牵头,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完善等九个方面细化指标任务,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工作,启动我区创建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年建设任务,2023年,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数已达84个,创建占比38%。

(9)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调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开展了“法律服务进万企”、“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活动,组织律师、法工实地走访企业370家,开展政策宣讲71场次,撰写法治体检报告8份,梳理法律风险点177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15条,提供优质多元的法律服务。

(10)提高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力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2023年,围绕教育、医疗、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60余项。指导区自规局等18个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流程,向池州市人民政府和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11)补齐普法工作任务短板。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科学安排我区2023年、2024年重点普法目录。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深入镇街、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制作“罗城民歌”普法短视频、“江淮普法行”微视频等普法作品,使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服务群众更“聚人气”,提升普法质效。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2)提升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赋能优势,在局机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调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23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目前已办理安徽法网预约案件11件,为群众提供集咨询、查询、申请于一体的信息化、网络化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经济状况免审制,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15件;累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4人次。

(13)消除法律服务人员监管盲区。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管,严把新入职人员“入口关”,对实习律师、新执业律师开展入职前谈话提醒,严格进行职业资格审核。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报告备案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23年,对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结合年度考核,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违规执业问题开展排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5.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季度矫情分析会,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五联”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监管力度,提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15)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风险评估排查,发挥安徽省社区矫正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作用,及时处置定位失败和出现的异常问题,核查处理公安机关推送的异常情况,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均实现手机定位或在矫通APP定位;每季度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察,各司法所每季度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

(16)细化安置帮教指导工作。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文书材料、主动报到等多种方式核查安置帮教对象信息;通过见面核查、技术清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走访安置帮教对象,了解掌握了其家庭生活情况及思想状况;在重大活动开展期间,落实了包保管控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6.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7)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长作廉政教育报告,部署安排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强化从严治警。加强司法干警廉政教育,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联系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

7.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19)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强化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开展研讨。强化责任落实,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政务公开工作。

(20)持续改进文风。严格执行《区司法局公文管理制度》,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公文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机关发文的校对、审核,切实转变文风。

(21)提高工作精细化。督促各司法所对卷宗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档案评比和全面检查活动,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和依法规范执法的责任意识。

(2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不定期的对司法所、科室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督查,修订《贵池区司法行政机关考勤及值班制度》,抓好机关考勤,每周一通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和联系所加强监督检查。

8.从严抓好制度执行。

(2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及时调整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重新聘用代账管理单位,修订内部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对巡察反馈的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并对5名责任人因未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局党组给予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4)进一步规范内部采购。一是规范机关采购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干部职工财务规范管理意识。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更正。局党组对2名责任人因未严格履行采购制度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为严肃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局党组在职工会上作专题通报,要求规范政府采购,加强廉政建设。

9.抓好工程项目管理。

(25)规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规范实施工程项目程序,堵塞项目管理漏洞,局党组对在以往实施的小额维修工程项目中未严格执行招标规定的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6)落实工程项目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修订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规范制定并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针对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认真整改,强化财务有关制度学习,严格执行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功能欠缺问题整改。

10.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27)扎实谋划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加强对机关青年干部的培养,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持续发挥机关党建品牌作用,组织开展机关党员赴联系社区开展反电诈宣传,发放各类反电诈宣传手册1000余份。

(2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正视问题、触及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着力抓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9)坚持“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民主决策。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今年以来,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提交局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30)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局党组研究干部任用推荐、大额资金使用共10余次,均先由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深入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末位表态意见。

12.推深做实机关党支部工作。

(31)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三会一课”质量,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反诈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32)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强化党性教育,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组织机关支部党员赴中共沿江中心县委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接受思想洗礼;参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涓桥镇紫岩村和涓桥镇法治文化广场,感受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开展好领导干部家访工作,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情况及8小时之外的情况。规范民主党员评议,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2023978;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法服务区区司法局;电子邮箱:gcqsfj@126.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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