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网站】池州贵池: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实

时间:2020-12-14 10: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出台以来,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举措持续发力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规则》落地落实。截至11月,该区共受理检举控告221件,同比下降21.07%,其中上级转交办139件,本级82件。

坚持学习先行,增强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在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传达学习《规则》并进行专题研讨,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相关视频课程培训并组织座谈交流;将《规则》学习纳入全员培训,与其他业务培训统筹安排部署,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相关科室领导到班讲课指导,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工作和促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对标《规则》要求,规范办信流程。全面排查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工作中与《规则》不一致、不适应的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调整建议,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落实信访室归口接收制度,采取分级受理,依规办理的原则规范办信流程,确保精准受理、精准分流、精准办理。对署名的检举控告件,通过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及时核实是否实名检举控告,依规告知受理情况。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各承办部室在信访件办结10个工作日内将办结情况反馈给信访室,形成闭环管理。

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信质效。定期听取各承办单位汇报,掌握信访件办理进度,提醒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结。增加检查督办次数,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承办单位,信访室会同有关部室实地检查督促;对超期未报结的,下发督办函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报送办理结果。继续落实集体审核制度,在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效率的同时,对办结质量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件集体审核会议11次,开展实地督办11次,下发了督办函5份。

坚持立改废并举,完善建章立制。为贯彻落实《规则》提出的新要求,该委对标修订了《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制度》《信访件办理、督办制度》《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和反馈制度》《信访件办理结果集体审核制度》等8项制度,持续健全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体制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贵池区纪委监委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操作规程》,让澄清正名有规可依,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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