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批准,池州市贵池区监委对原安徽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徽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余银堂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余银堂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目无法规、擅权妄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要求,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账外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银堂严重违反廉洁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池区委批准,决定由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贵池区监委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