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3日对区委统战部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检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三农”工作和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重点查找党组织弱化虚化、党内同级监督缺失等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区委第二巡察组6309室;
(二)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齐山大道469号南美花园环月楼3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意见信箱:在区委巡察机构、区委统战部办公地点,分别设置意见信箱(有效期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3日);
(四)电子邮箱:3531975211@qq.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3329160615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