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怎么样?他们驻村后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这些都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党风室要安排一次督查……”日前,在月度工作例会上,贵池区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江昌勤就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选派干部驻村工作纪律,提高选派工作实效,11月18日晚,由贵池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乡村振兴局人员组成的3个督查组,对全区部分选派村选派帮扶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暗访。
督查组一行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先后来到秋江街道新河村、乌沙镇灯塔村、联庄村和丰庄村,实地督查选派干部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不在岗人员,督查组当场电话核实去向,针对请假人员,查看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同时,督查组一行查看选派干部工作日志、考勤签到情况,并与选派干部交流、听取工作情况介绍,了解选派干部到岗履职、纪律作风、帮扶效果等。
“灯塔村被区里选定为‘提级监督’试点村,我们工作队当要作好表率,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村级各项工作上台阶。”驻乌沙镇灯塔村选派干部董涛向督查组同志表态说。
“当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时期,也是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的关键时期,选派干部作用发挥如何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紧盯关键少数做好过渡期监督尤为重要。”贵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盯”人、财、物、权”等关键点持续加强过渡期监督,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