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0-08-11 16:37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部署进驻,巡察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动态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对棠溪镇党委开展巡察,同时延伸巡察棠溪镇所辖曹村、双合、百安、东山、石门及棠溪等六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棠溪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二级机构、上述六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力,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以“三个聚焦”为方向,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和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中央惠民政策及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着重掌握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及发挥政治功能、基层组织生活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棠溪镇池州芦山生态农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楼(新华酒楼对面);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棠溪镇政府、各村(社区)办公地点和巡察组驻地(棠溪镇池州芦山生态农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楼);

(三)举报电话:13329160617;

(四)电子邮箱:gc13329160617@163.com;

(五)通信地址:棠溪镇池州芦山生态农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区委第一巡察组。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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