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镇纪委充分运用“三个抓手”,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运行。
抓责任落实。根据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需要录入的28项清单,依照工作责任分工,确定部门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部门经办人员为具体录入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录入工作有人抓有人办。
抓业务提升。镇纪委及时传达区纪委业务培训会议精神,明确“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录入标准和要求,手把手教授录入方法和技巧,切实提升录入人员业务水平。同时,注重加强业务沟通,对于“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在录入和更新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平台技术人员进行沟通,推动问题逐一解决,保障平台录入的规范性。
抓监督检查。镇纪委对照录入清单及时对“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的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平台录入情况督查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各分管领导,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更新和录入,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更新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