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经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2 16:19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巡察工作,通报公告,巡察整改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经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区经信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调度4次,与区委有关部门保持沟通。成立了由区经信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推动落实落细。区经信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区经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主要领导负总体责任,落实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具体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肃追责问效。区经信局党组继续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着力打造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班子集体;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改到位的,全面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落实,加快整改进程;强化实施制度建设,结合巡察整改,联系工作实际,对现有44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合并2项,新制订4项,修改完善35项。进一步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将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提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15期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商贸工作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围绕工业经济和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研讨交流9次和撰写学习心得,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工业和商贸现代化建设要求为己任,开展了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自评工作、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入库等工作。局党组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六破六立”“三学三问”“树立正确政绩观”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4次,撰写交流发言材料14篇。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围绕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产业规划发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流通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进园区”等活动,打好精准服务企业与精准落实政策“组合拳”,擦亮“‘贵’在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确定了“发展贵池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调研主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形成《贵池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落实区委区政府解决如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化产业结构等问题。

(3)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做好拆迁工作、信访维稳、暖民心工程等工作,帮助解决补贴领取、拆迁安置等问题,办理“12345”政务服务诉求80件,答复满意率100%,处置拆迁安置信访14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充分发挥党组作用

(4)提升参谋助手作用。局党组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列出月度重点工作清单,针对全区工业、商贸经济运行综合情况开展摸排、统计、分析,形成全区经济月度运行分析、季度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1-11月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0.8%。

(5)扎实谋划重点项目。加强2023年重点项目进展跟踪服务,联合区发改委建立全区重点项目库,推进重点项目尽快达产达效,细致摸排2024年贵池区亿元以上项目,全面掌握2024年全区工业增长点。经摸排,2024年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共48家,超过5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共19家,超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共3家。

3.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1)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制定重大规划,大力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落实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要求。一是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民营企业政策供给,牵头制定制造业融资贴息、提质降本等区本级政策措施,完成2022年度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评选制造业十强、税收贡献十强、专精特新十强企业,组织申报制造业贷款贴息项目,认定补贴贴息,加快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全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引力度,区高端装备制造招商团外出开展招商,对接项目36个。2023年已签约项目2个,协议投资31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后续在谈项目17个。因受疫情影响,石灰石、船舶行业和矿业经济等重大规划编制未达工作时限要求,现三项规划均制定完成,《乌沙船舶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年5月完成,《贵池区矿业经济转型发展规划》2022年10月完成,《池州市贵池区石灰石加工行业发展规划》2023年11月完成。三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主导产业由五大主导产业更改为“两新一装”主导产业,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其2023年产业规模达130-140亿元,完成十四五产业集群培育目标的65-70%。

(7)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集群,通过建立导向计划企业库、数字化转型测评工作,垂直培育工业互联网企业,重点培育跨行业综合型、区域特色型、专业技术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全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摸排工作,并借助政策奖补等手段激发企业积极性,提速工业互联网改造升级进度,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可持续发展。2023年全区新认定区级智能工厂3家,区级数字化车间8家,省级数字化车间4家。截至2023年11月,全区已建成区级数字化车间27家,区级智能工厂8家,省级数字化车间10家。

(8)高质量推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联合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常态化监管非煤矿山粗放式发展,召开贵池区石灰石产业发展规划专家评审会,出台《池州市贵池区石灰行业绿色发展长效监管机制实施细则》。全区非煤矿山数量呈现逐步递减,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20年31.58%提升至2023年47%。同时,建立健全重点管理矿权清单台账,对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安全环保条件的矿山分年度制定关闭计划。截至目前,29家矿山获“池州市绿色矿山”称号,2家矿山获“省级绿色矿山”称号,3家矿山获“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基本实现生产矿山绿色创建全覆盖,有效推动非煤矿山经济可持续、高质量、绿色发展。

4.激发商贸经济“活”力

(9)大力促进消费工作。组织开展“徽动消费•乐享贵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促进消费需求释放,财政实际核销消费券1360.21万元,拉动消费2.5亿元。举办汽车展销会、地标美食节、服装博览会等各类专场促消活动100余场次,有力提振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市场信心。加强限上临规企业培育纳限工作,组织区内企业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申报工作。2023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64户,11月完成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4%,1-11月累计完成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7%。

(10)增强外贸外资工作后劲。组织外贸企业参加第133届、134届广交会,以及各类境外展11批次。1-10月全区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4.8%,外资项目对接持续跟进,新增外商投资企业4户。

5.有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1)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局党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重点加强民爆、船舶修造、商贸流通等行业安全监管与风险排查,杜绝有关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定期前往辖区内非煤矿山、船舶基地等企业督导安全生产,积极推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船厂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测验,对商贸流通业开展燃气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意识。截至2023年11月初,对五个重点行业开展70余次安全检查,共查处问题170余项,相关企业整改完毕后,采取实地复核销号问题。

(12)严格管控矿产品产能。加强全区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工作,严格管控矿产品产能,优化矿产品产能监管平台“矿山云”,实现产能动态监管,每半年通报相关企业产能合规情况,要求超量生产企业停业整顿、缩减开采量,以达到产能动态管控要求。2023年1-11月,全区(不含长九、海螺)矿石生产量占计划量的86.61%。

6.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13)提升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承办区委常委会与民营企业家恳谈会,收集企业家反馈问题19个,已办结问题13个,持续推进5个,正在办理问题1个。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共150余人次,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深入相关企业开展制造业企业用工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摸清人才培养需求并将相关情况提供池州市技工学校。

(14)强化政策宣传。一是今年以来,重点开展政策免申办理、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兑现优秀民营企业奖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清理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3年度累计清欠账款4笔,年度清欠率100%。二是汇总各级政策,编印1500本《贵池区惠企政策汇编》向辖区内各企业发放,指导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争取各类奖补。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方案,全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户、市级16户,全区现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占到全市比重达25%。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5)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种好意识形态“责任田”,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对意识形态进行专题学习,对全局意识形态风险点开展专项排查。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关闭隐患网站1个。

(16)严格落实外聘授课报备制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我局2022年以来对外培训均交由区政府指定平台承办,无单独外聘授课行为。我局持续落实外聘授课报备制度。

(17)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修订完善《区经信局机关“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我局“贵池区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三审’人员”名单,实行专人专岗负责。

(18)强化宣传推介工作。强化机关信息报送工作举措,修订完善《区经信局机关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大对外宣介工作,积极拓展对外宣传路径,在“人民网”等媒介平台积极投稿。经统计,《贵池信息》采用稿件21篇,《贵池政讯》超额完成全年任务考核目标,其中两篇投稿分别被省委《安徽信息》和省政府《安徽政讯》采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8.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9)及时调整局党组分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相关要求,局机关发生人事变动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局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20)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党风廉政理论,修订完善《区经信局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区经信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于7月31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局同志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21)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加强机关廉政教育工作部署,我局于5月22日召开“三个以案”专题职工会议,会上学习了区纪委监委有关通报,筑牢全局职工思想防线,拒腐防腐从自身做起。

(22)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工作。2023年11月3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池州市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开展“区经信局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将廉政教育工作推深走实,通过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提升廉政学习效果。

9.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2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建立规范高效机关管理体系,我局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于5月22日召开机关职工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内控制度,注意自身形象、规范个人言行。我局还对有关考勤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24)强化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学习,开展钉钉APP考勤、业务层报等程序的操作培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25)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更新时限、责任分工等,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26)落实“精减发文”。 加强机关发文源头管控,精简机关发文初见成效,截至12月初,局机关发文176篇,相较去年同期下降30%。

10. 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27)清退2021年重复发放服装费。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11名责任人清退资金6600元。二是加强工会制度管理,就相关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三是针对本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11.加强制度执行

(28)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规范财务报批与审核把关,完善报账附件进行整改,对2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局党组在职工例会上提出工作提醒,要求全体在职人员规范履职行为,加强工作严谨性,杜绝有关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对今年以来全局财务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2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对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对2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接续工作人员提出工作提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管理,杜绝制度执行不严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对今年以来全局财务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功能欠缺问题

12.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

(30)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建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全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将党建工作做实做优。二是结合“真情服务企业,助力经济发展”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效衔接我局主责主业,开展进企业普法、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等“党建+业务”活动,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11月15日,我局举办船舶修造业民营企业家恳谈会,收集交办各类问题11个,目前已办结10个,持续推进1个。

(31)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对标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2023年10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的14个问题,按照认真反思、及时整改、边改边学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员认真查摆、深入剖析、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限期完成。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提前部署集体学习、个人学习、谈心谈话等工作筹备,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准备剖析材料,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督促从严抓好问题整改并及时通报情况;二是我局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按要求认真查摆自身不足、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集中学习12次,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同时,我局积极做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评议工作规范严谨。

13.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

(32)落实重大事项 “一事一议”。一是修订完善《区经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针对贵池工业经济和商贸经济的当前形势和预期情况,区经信局党组开展广泛讨论,对具体项目审核、经费支出等事项,实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二是针对议题“未做到一事一决议”事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未发现类似问题,均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33)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议程序。一是根据《区经信局末位表态制度》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于末轮表态,会议议题经表决人员签字后存档保存;同时强化会议记录人员制度学习,详细记录“表决议题”有关具体情形。二是针对议题“表而未决”事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未发现类似问题,均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14.强化机关支部建设工作

(34)规范会议记录。一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全体在职人员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加强工作严谨性,杜绝会议记录不严谨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党的制度学习,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要求,规范党支部各项会议记录工作,安排专人记录,会后由支部书记审核。

(35)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是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求全体在职人员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工作严谨性。二是加强党的制度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局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区委工作安排,在2023年3月3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自评和互评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做好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36)推动特色化主题党日活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把对党忠诚融入到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如,6月29日,局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组织退休老干部前往企业开展调研;11月3日,组织全局党员前往中共沿江中心县委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

(37)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局党组四名同志进行表彰。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经信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6-5200950;邮政信箱: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邮编:247000);电子邮箱:gcjxw41@163.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3月25日  


相关新闻


责任单位: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贵池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6230室 邮政编码:247100

备案号:皖ICP备170195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