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2 16:43    来源:区委巡察办     分类:通报公告,巡察整改,巡察工作     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3年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推动落实落细。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研究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对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24项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担任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按分工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扎实有效落实。12月25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深刻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反馈问题主动认账,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严肃追责问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巡促改,着重查找制度机制建设及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3项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 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作为重要辅助读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种粮大户的重要回信精神。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宣讲,同时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交流发言,并推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局属二级机构同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对二级机构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2次。目前已上党课4次,开展交流讨论3次。

2. 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2)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谋划重点工作,围绕职能划转,贯彻落实新时代“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与实际工作有效衔接。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调度,完成2023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平稳向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提升,一产增加值成比增长。粮食播种面积67.5万亩、总产25.75万吨。培育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4家,建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我区成功上榜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区创建名单,区乡村振兴产业园EOD项目成功纳入省级项目库。新建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31个,启动紫岩等3个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推进秸秆粪污“两利用”、化肥农药“双减量”行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4.37%,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97.86%。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区长江禁捕渔政执法协助巡护队获评“全国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优秀队伍”。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和到户奖补项目,实施衔接项目38个12457万元,发展自种自养达标脱贫户1894户奖补437万元资金。17个产业帮扶园区带动165户脱贫户增收66.712万元。14个脱贫村实施农业类到村产业项目19个5573万元。

3. 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3)推动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在“两区”中实施的占比。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委托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编制贵池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计划2030年前贵池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4年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万亩,目前正在设计中,将向“两区”耕地倾斜,进一步提高“两区”中高标准农田占比。

(4)推进问题图斑排查整改。2023年以来,成立工作督导组,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各镇街督促做好“两非”图斑问题整改,完成已下发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图斑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对全区17个涉农镇街“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处置,销号管理,2023年底完成整改。

(5)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减少耕地撂荒现象。一是根据省市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要求,联合区自规局深入各镇街,摸清撂荒地底数,督查指导排查整治。二是落实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全区共奖补资金200余万元,增加粮食播种面积7500余亩、油料作物面积4500余亩、蔬菜等其他作物面积2000余亩、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6)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成效。一是加大农业新科技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培训和技术人员包村联户,水稻新品种推广应用面积约17.4万亩,占比52%。优质品种推广使用面积2.6万亩,落实优质专用水稻基地38万亩,全区优质专用粮食实施面积45.8万亩,占水稻面积90%以上。实施农作物统防统治,全区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7.87%,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35%。开展水稻、小麦、油菜等农业大托管推广面积2.23万亩。开展新型肥料试验、示范与推广,新型肥料推广面积43.25万亩,占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1.3%。二是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新机械推广应用,提高农作物农业机械化率。

4.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项目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根据我区脱贫攻坚期间产业扶贫有关政策,收益均已打卡发放到位,将项目资金返还至村集体账户,未再续签协议。

5. 统筹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8)加快省级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统筹资金建设水稻高质高效行动、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水稻高质高效、绿色发展秸秆收储中心等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9)加大农业品牌创建力度。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我区一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入选安徽省第六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2023年我区新认证产品品牌4个、企业品牌1个,新认证绿色农产品等11个、有机农产品42个。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借助“精品安徽 皖美制造”宣传片向社会推介鸿叶集团竹吸管,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鸿叶集团上榜中国竹产业品牌十强。同时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组织企业参加上海、合肥等农交会,向上海、杭州、成都等地推介我区农业特色品牌,提高我区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10)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利用农村闲置校址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蔬菜生鲜冷库、黄精种植、小花生种植等项目。目前,全区经济强村占比居全市前列。二是委托培训机构等开展培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及资产清产核资,目前,全区村集体经济人均收益居全市前列。

6. 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1)做好规划设计衔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对尚未实施的项目立即与设计单位对接进行调整变更,已经实施绿化苗木进行移栽,其它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筑材料用于中心村范围内其它项目建设。二是规范规划设计程序,全区统一招标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初稿经过相关镇街、区直相关部门会审后,再组织评审。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区级安排长效管护奖补资金,落实管护措施和考核机制,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7. 落实上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

(12)推进全区规模养殖场申报“先打后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做好全区各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区19家规模养殖场已完成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任务。同时通过宣传和引导,全区已有27家养殖场申报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目前共有46家养殖场(含19家规模养殖场)申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并通过审核。

8.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3)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9. 扛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4)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公务招待、会议培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做到严格落实。成立党的建设等17个重点工作专班,对局机关岗位进行轮岗调整,并加强局属二级机构班子建设,调整充实人员。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以案示警,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

10.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5)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加班、差旅等报销与补助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二是对反馈的财务报销不全问题进行核实,对2名责任人因审核把关不严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11. 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

(16)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程序。一是严格按照镇街完工验收、区级初步验收、市级竣工验收的程序,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不定期召开调度会,按时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加强档案管理,严把资料审核关。

(17)把好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勘察、设计资质关。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18)做好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评审工作。对反馈的履行奖补资金评审工作不到位进行核实,根据第三方审核意见,未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补。对2名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19)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责任。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日常监管,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二是为严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对3名责任人因对项目监管不力作出书面检查。

12.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20)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13. 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2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

(2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3)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质效。制定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方案,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质效。

(24)按标准缴纳党费。按照党费缴纳规定,认真计算党费缴费基数和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办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时间表,加快推进;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刻剖析和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着重查找制度机制建设及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规章制度,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抓好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通过整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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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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